按照《对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淄财绩〔2022〕2号)要求,4月6日,学校在文德楼318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布置会。计划财务处及8个项目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计划财务处处长刘宝峰对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布置。并围绕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实施后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变化和实现3年为周期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要求,结合学校在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动向,就年内将对校内预算支出分类进行绩效评价的工作做了解释。针对此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刘宝峰提出要求:一是要“弄懂、弄通”。具体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弄清工作要求并向部门负责人准确汇报,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对填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做实、做细”。数据填报要实事求是,做到数据准确、结果客观,自评结果要充分反应工作成绩。
预算科科长焦志新结合通知对工作具体开展和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选择样本项目现场对填报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往年绩效评价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开展了专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