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淄博市财政局对于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情况的通报》(淄财资〔2023〕9号),对在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月报编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50个市直各部门、单位和6个区县财政部门进行了通报表彰。我校由于编审精准、上报及时、质量突出再次获得表彰。这也是我校国有资产报表编制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市财政局通报表扬。此次表彰既是对我校2021年度资产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校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鼓励和鞭策。
今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进一步总结经验、夯实责任、优化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要求高质量完成月报和年报的编制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资产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