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1.儿歌弹唱,满分90分。
2.儿童诗或散文的朗诵,满分50分。
3.幼儿舞蹈创编,满分90分。
总分满分230分。
参加两次技能测试考生,取两次总成绩的最好成绩上报。
上述项目的考试要求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1年11月17日公布的《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中“37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标准”技能模块考试范围及要求。
二、考试说明
考生在同一考场内依次完成3个考试项目(顺序为:儿歌弹唱、儿童诗或散文的朗诵、幼儿舞蹈创编)。须穿同一套服装,服装不得有与考试姓名、学校等相关信息字样的标识,中间不得更换(包括衣服、鞋帽、饰物等)。幼儿舞蹈创编须徒手完成,一律不使用道具。
两次考试的试题同一时间公布,选择考一次的考生均安排在第一次考试,使用第一次考试的试题;选择考两次的考生第二次考试时使用第二次考试的试题。每次考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试题号,只能抽签一次,不得多次抽签,叁个考试项目共用一个抽签号。本次公布的试题题号与考试时的题号一致。
考生自行准备所有儿歌弹唱曲谱和儿童诗或散文朗诵纸质稿,幼儿舞蹈创编音乐由系统提供。
儿歌弹唱时间须控制在1分钟以内。儿童诗或散文的朗诵时间须控制在90秒以内(不是要求90秒内必须完成作品)。幼儿舞蹈创编音乐播放完毕后考试即结束。
整个考试过程具体操作请按照“考生须知”要求完成(“考生须知”随后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点院校网站的通知公告)。
91传媒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