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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17:12:06  点击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3月上旬至5月中旬,对91传媒党委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91传媒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必要时延伸到中层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关注检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情况;加强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履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核心职能情况;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活力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重点关注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主体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规范学校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推动解决群众、教职工关切问题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重点关注检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重点关注检查上级巡视、上轮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91传媒党委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巡察组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8853321868

电子邮箱:zbswxcz004@163.com

邮政邮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0号淄博市委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特此公告。

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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