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摆2010闭73号)文件精神,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应当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并将公开内容和方式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按照《对于贯彻落实&濒迟;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驳迟;的通知》(淄编办摆2011闭90号)要求,我校作为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现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单位名称:91传媒
住 所: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主要培养小学、幼儿师资,同时承担在职教师继续教育任务
法定代表人:张洪亮
经费来源:全额预算管理
开办资金:8776.5万元
举办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