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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2011年“感动师专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14 09:15:04  点击数:

各总支(支部)、各单位:

为生动展示淄博师专人的精神风貌,更好地发掘广大师生员工为学校建设发展,特别是迎接校庆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同心协力、奋发进取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以先进的事迹感染人、以进取的精神激励人、以新颖的形式吸引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塑造和培育学校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 “感动师专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感动师专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叁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传播精神、培育文化的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评选出在学校建设、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学习生活中具有感人事迹、高尚品德和突出成就的优秀师生代表,通过评选、表彰、学习和宣传,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和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努力营造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切实推进学校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

叁、推选条件

2011年“感动师专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所推选人物事迹须发生在2011年期间,引起广泛关注,产生广泛影响。具体要求是:

1、为推动淄博师专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成就和业绩;

3、在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创新创业、关爱他人、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等核心价值和时代精神方面表现突出,在师生和社会中产生过广泛影响;

4、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5、在其他方面有令人感动的事迹。

四、活动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开展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1、推荐选拔(2011年11月15日-11月25日)。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在广大师生员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活动目的、主题和内容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发现感动”“传递感动”的积极性。本次评选推荐以“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各推荐单位和个人要深入发掘感动人物和事迹,围绕“感人肺腑的经历”、“至情至真的情感”,“催人奋进的力量”、“优秀突出的影响”,组织整理事迹材料,并将符合评选标准的典型人物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于11月25日前报送“感动师专人物”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宣传统战处新闻理论科)。联系人:廖芷剑;联系电话:3821127,邮箱:zbszxtc@sina.com。活动办公室于11月26日汇总推荐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确定初步候选人20名。11月27日-30日,由各单位征求意见,并推选15名建议候选人,上报活动办公室。12月1日-12月3日,评审委员会确定建议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2、宣传展示(2011年12月4日-2012年1月7日)。通过《淄博师专报》、广播台、电视台和校园网等载体,对10大人物事迹集中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广泛开展学习“感动师专人物”的先进事迹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将其作为推进学校精神文明与和谐校园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所推荐的感动人物和事迹必须真实可信,具有感染力和震撼力;要做好有关资料、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工作,申报材料要生动翔实。

3、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做好对典型人物、事迹的日常宣传工作,努力扩大其在师生员工中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召力。

4、要把评选活动与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优化教风、学风、校风,营造更加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宣传统战处 工会 团委 学生处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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