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编报2012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2年财务预算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前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保常规、保运转、保发展,突出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依据学校2012年度整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现就编报我校2012年专项经费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经费是指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之外具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经费,如招生经费、教学、科研经费、宣传经费、人才培养经费、学生管理经费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采购。
二、专项经费由各单位本着节俭,必需的原则申报,要与学校的整体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紧密结合。
叁、编制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时要根据财务处提供的表格逐项填报,要同时提供合理的测算依据。各单位在填报时要按照今年年初学校下达的财务支出预算明细表中列明的专项经费的顺序填报,新增的专项填到最后。属于固定资产购置的需附可行性报告。无测算依据或可行性报告一律不予受理。
四、院系只需申报拟购教学仪器设备。
五、对各单位上报的专项经费,学校视财力情况予以审批。经学校审批的专项经费列入学校部门预算,原则上不再追加。无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
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于11月30日前将附件表格(各单位盖章)及电子稿报送学校财务处153室。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3821067。蚕蚕:1377691197。
院系申报拟购教学仪器设备的需加送教务处一份。
联系人:孙迎彬。联系电话:3821987。蚕蚕:941919157。
计划财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2012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