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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2-20 16:36:0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公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叁个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叁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实施,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我校作为培养小学、幼儿教师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叁个标准”的公布对于指导我校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单位需要认真学习“叁个标准”,宣传统战处要做好“叁个标准”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教职工都要了解“叁个标准”。有关单位对“叁个标准”做好分类研究,由教务处牵头,各院系、教辅与研究部门配合从人才培养角度进行研究;由人事处牵头,附属学校配合从教师队伍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由继续教育处牵头,从教师培训角度进行研究,并就此提出修改意见。12月28日学校召开牵头部门会议,汇总意见建议。全校教师也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建议和意见发送到锄产蝉锄飞尘办蔼163.肠辞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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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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