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文化品位,进一步做好校园环境建设,给师生提供一个优美、安全舒适、整洁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人文环境,根据相关规定,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学生组织、社团等活动的公告或海报必须张贴在指定张贴栏内或展板内,展板必须摆放规正,不能影响道路交通。
二、学生个人需公告的事项必须张贴在指定张贴栏或者展板内,到期自行清理。
叁、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园内张贴或散发海报、广告条幅等。确有需要宣传的,必须报宣传统战处申请,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严禁我校学生以打工名义或受人委托为校外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公寓张贴、散发或悬挂任何形式的海报、广告、标语等。
五、各单位条幅悬挂,其内容须经宣传统战处审核,悬挂地点以不影响交通为准,在悬挂期间要保证条幅的规整,原则上一周内必须摘除。
六、各单位根据学校爱卫会划分的责任区域搞好环境卫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责任区域内乱贴乱挂现象的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督察整理,确保责任区内无乱贴乱挂现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长期抓好此项工作,严格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不要随意乱贴乱挂乱写,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干净整洁。宣传统战处、爱卫会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乱贴乱挂乱写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宣传统战处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