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校歌是体现办学理念、大学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传唱推广校歌,弘扬大学精神,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的爱校荣校情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集体教唱学唱。请各院系妥善安排,及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学唱,做到人人会唱、人人乐唱。由艺术教育系音乐教研室分派指导老师到各系,指导各系的校歌传唱。
二、开展传唱推广活动。各单位要将传唱校歌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团日活动、教职工政治学习、主题班会以及有关庆典、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中,利用各种机会传唱推广校歌。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大学生“唱响校歌”比赛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传唱校歌、唱响校歌,让校歌和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一起为主要内容的校园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学校将组织专业教师对各院系的校歌传唱活动情况进行测评,七一之前举行校歌演唱比赛。
叁、加强校歌宣传工作。利用校报、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和宣传阵地推进校歌的宣传工作。校园广播站定时播放校歌,校园网及各单位二级网站在醒目位置贴挂校歌,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听唱和下载使用。
四、对于校歌的使用说明。校歌自发布之日起,着作权归学校所有。各单位和个人使用校歌应以学校发布的统一版本为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歌词歌谱。
各单位要重视校歌的传唱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以传唱推广校歌为契机,引导师生员工践行传承学校精神,同心同德,凝心聚力,创建和谐校园做贡献。
附:
1、各院系指导教师名单
外语教育系:赵文媛 杨玉凤
数理科学系:杨小丽 车文静
人文科学系:李媛 林海
基础教育系:刘阳阳 张扬
信息科学系:林佳 田卉
学前教育学院:本学院音乐教师
2、校歌歌词
3、校歌音频
宣传统战处 艺术教育系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