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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申报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13 14:35:18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开展高校校园文明建设、德育建设、大学文化建设的成果,系统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按照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文件(鲁高工委通字【2012】38号)的要求,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组织我校各部门(单位)申报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成果要体现以邓小平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遵循大学文化建设规律,借鉴吸收人类文化成果,以实施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为导向,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

二、时间和内容要求

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1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过程中,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举措与实践。

3、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4、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5、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校园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方法和经验。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建设优秀成果。

叁、成果形式及奖项

1、理论与学术类。

经新闻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出版的论文、论着;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方案、经验总结、建议等。

本类成果按申报总数的50%评出一、二、叁等奖。

2、声像类。

制作或出版的反映校园文化建设内容的资料片、宣传片、教育片、宣传画、画报等。

本类成果按申报总数的50%评出一、二、叁等奖。

3、活动类。

学校开展的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节庆活动、社团活动、网络文化活动等。

本类成果按申报总数的50%评出一、二、叁等奖。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在系统总结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确定评选项目。每部门(单位)限报1项。

2、各部门(单位)将申报成果及申报表(附后)各一式3份(其中理论与学术成果、声像类成果需提供原件一份)于6月22日前报送学校宣传统战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3821127,邮箱:zbszxb@126.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宣传统战处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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