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单位:
2012年暑假已至,为做好暑假学校留用学生的住宿安排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能留校住宿,因学校工作需要,部分院系和部门需要安排个别学生留校参加活动和协助工作的,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协调集中安排住宿。请相关单位于7月8日前提出申请,注明事由和人员名单,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后通知相关单位和学生,于7月8日晚前统一调配至集中住宿公寓,并安排好水电供应等问题。
本着谁组织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要做好各自所留用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遵守假期住宿及作息制度,注意安全和行为自律,确保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和秩序。
学生处
201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