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结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9月22日、23日两天学生正常上课,全体教职工上班,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调整为9月29日至10月8日(另寒假延长一天),共计10天。10月8日学生返校上晚自习。有关见习、实习活动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附属各学校要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作出放假及工作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放假时间,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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