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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11 14:56:4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仍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规划办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是3项。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叁)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申报者均须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二)申报者要求尽量在《课题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题

《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叁)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叁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叁、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严格从附件中下载)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材料交送时间和要求

时间:2013年2月19日17:00前

要求:《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7份。申请书及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础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7份活页放在7份申请书后里,用燕尾夹统一夹好。

(叁)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通知附件下载。

(四)请各部门、单位务必将电子版和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锄产蝉锄办测肠蔼126.肠辞尘,并报送纸质版和单位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一份到科研处,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提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填写要求。申请人在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之前,请仔细研究课题指南的内容和要求,并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及“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填写时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书填写要求

(1)封面及数据表等相关内容科研处已统一填好,申请者直接下载附件中的申请书,不得改动申请书。

(2)申请人签章需手签,不得用计算机填写。

(3)工作单位(数据表)——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

(4)通讯地址(数据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

号91传媒,邮编:255130

(5)字数单位为“千字”;经费单位为“万元”。

2.活页填写要求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着、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

(3)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

(4)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注明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6)须用础3纸双面印制,一般为4个础4版面。请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如5号楷体或宋体)和行距排版。

(7)联系人:刘书正 白洁

联系电话:3821089、13625332560、13589516933

科研处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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