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对2013年清明节假期作出如下安排。
2013年4月4-6日休息,7日(周日)正常上班。6日(周六)学生返校上晚自习,7日(周日)按周四课表上课。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
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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