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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校级课题立项评审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9 16:25:41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研究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学校高层次办学打好科研基础,根据我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决定于2013年12月份,评审立项校级科研课题 30项,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指南》(点击下载),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校的升本目标,本着科研为教学服务、为管理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原则,尽快强化我校教师队伍的科研意识,提高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促进科研水平的提高,为我校的内涵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课题所有项目实行公开申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立项。 课题申报方向以《淄博师专2013年校级课题指南》为依据,也可以自行确立与学校发展相关的其他研究课题。

叁、申报要求

1、本课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凡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均可申报。

2、课题分一般项目(10项)和青年项目(20项)。一般课题是指各学科教育教学实践中需要研究解决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一定代表性的课题,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均可申报;青年项目的所有参与人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3、各系做好初审工作后,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各级各类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再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能超过4人。

6、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为专着的,研究期限为2年。

7、学校将对立项的课题予以经费资助,研究成果为着作的,最高资助3000元,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最高资助2000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度的资助数额。若学校资助的研究经费不足,请课题组自筹不足部分,并填写“经费来源证明”。

8、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叁年申报资格。

9、结题鉴定时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所需的《淄博师专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点击下载)一律用础4纸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类别”分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青年)”两种;“学科分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点击下载)标准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表日期”填写“2013年12月10日”。

3、《申请书》中的“课题主管部门对申请本课题的评议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

4、2013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稿《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10份) 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至锄产蝉锄办测肠蔼126.肠辞尘

淄博师专科研处

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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