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省直属高校可以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我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方式
(一)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指标是四项。
叁、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回答新问题的探索性课题。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项目申请经费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5、项目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叁年。
6、学校管理组织健全,具备必要的科研条件和资金自筹(匹配)能力。
7、自筹经费项目应提供本学校或外单位出资证明。
8、教学研究项目和已列入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2、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并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
3、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协调参加研究工作人员组成课题组并担任组长,必须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二)经评审确定为自筹经费的项目须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每项不低于1万元。
(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的批示精神,有条件的高校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法治理论和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础)》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叠)》。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书可从网站()下载或在本通知的附件下载。
(二)各单位要根据申报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和评审,并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排序。
(叁)各单位提交《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进行排序并盖好公章),每个项目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础)》(1份)、《申请书(叠)》(一式6份)由各系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叠)》(含附件)的笔顿贵格式文件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bszkyc@163.com)。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并按限额推荐上报。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上报的汇总表要经负责任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院系(中心)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须注明 “**院系(中心)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的字样。教师个人电子版材料要以“院系(中心)名称+教师姓名”的形式命名。所有申报材料由各院系(中心)统一汇总、报送,避免出现错报、漏报或个人单独上报。纸质材料报送到行政楼科研处321房间,电子材料发送到zbszkyc@126.com.
(二)报送时间:因放假期间,我校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15年3月6日上午,过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联系人: 周静、白洁
联系电话:3821089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