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确定我校 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学生 4月6日返校上晚自习,4月7日(星期二)全校正常上班(课)。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如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以便妥善处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执行《中共91传媒委员会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及集体出游报备工作的通知》,要保持手机通讯24小时畅通。
91传媒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